師資儲備

師資儲備辦法

項目

內容

受訓講師

核可講師

受訓與資格

完整上過一次課程

參加過講師培訓

當過兩次完整課程助教

分課授課經講師核可

教材講義

學員需付所有教材講義費用

教師手冊

上課Power Point

○(按任單元提供)

學員講義

授課

授課:協會安排

○(願接受)

授課:自行安排

課後

課後報告

訓練與認可

每年至少授課次數

○(兩次)

每年至少參加講師團契一次

完成一份讀書報告

每兩年重新認可